近日,黑龍江證監局對一名券商投資部原總經理開出470萬元罰單,此事成為年內資本市場“老鼠倉”系列整治中的標志性案例。盡管相關交易并未產生實際違法所得,但監管部門依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施以重罰,清晰傳遞出對“老鼠倉”等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強硬信號。縱觀年內,重慶、吉林、安徽、上海等多地證監局相繼開出類似罰單,表明一場覆蓋全國、無死角的監管風暴正在持續深化,資本市場生態的“凈化工程”已進入高壓常態化的新階段。
“老鼠倉”作為一種典型的證券違法行為,其本質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搶先于其所管理的賬戶進行交易,將個人利益凌駕于客戶與機構利益之上。這種行為首先是對信托責任的根本背叛,違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行業基石。更深層次的危害在于,它不僅直接損害投資者利益,更嚴重扭曲了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并可能引發投資者對金融機構的廣泛信任危機。若“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蔓延,將長期損害行業的創新動力與金融穩定,侵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根基。
從近期處罰案例看,“老鼠倉”行為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一方面,違法手段更加隱蔽,部分涉案人員通過他人賬戶進行操作,試圖規避監管;另一方面,涉案人員職位多樣,從基金經理到券商投資負責人,顯示出風險點廣泛分布。
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證監局“零盈利仍重罰”的處理,也意味著監管的邏輯發生了深刻轉變——監管部門不再僅僅以“是否獲利”作為追責前提,而是將“信息濫用”這一行為本身,視為對市場秩序的根本性破壞。這種從懲罰結果到懲戒行為的轉變,是中國資本市場從注重“規模擴張”邁向追求“質量提升”的關鍵一步。
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基石在于公平與信任。當前,隨著監管重拳持續落地,“不敢違”的震懾效應已初步顯現。然而,要構建“不能違、不想違”的長效治理機制,仍需監管、機構與從業者形成合力。金融機構必須壓實內控主體責任,筑牢信息隔離墻,加強員工行為管理;行業需培育合規文化,使守信盡責成為內在自覺。唯有通過多方協作,徹底鏟除“老鼠倉”滋生的土壤,才能真正讓資管行業回歸價值投資的本源,有效保護投資者權益,為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筑牢根基。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石瀟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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