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港股上市公司匯通達(09878.HK)發布的一則解聘公告引發市場強烈關注。公告宣布解除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倪娟的職務,隨即倪娟通過個人公眾號發文反擊,直指公告內容“嚴重失實”,雙方就此展開針鋒相對的公開對峙。
兩項指控的攻防焦點
匯通達在公告中明確列出兩大解聘理由,而倪娟逐一提出反駁,形成清晰的爭議對立。
焦點一:是否“隱瞞監管記錄”?
匯通達指出,倪娟存在刻意隱瞞前任職期間監管處罰的行為。公告披露,倪娟在廣匯能源(600256.SH)擔任董秘期間,受到監管問責:2023年12月因配偶短線交易被新疆證監局出具警示函,2024年1月上交所就同一事項再次出具警示函;2024年11月又因對原公司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問題未勤勉盡責,被新疆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并于2025年1月遭上交所通報批評。
倪娟對此予以全盤否認,從時間線與流程邏輯雙重反駁:其一,她于2023年7月入職匯通達,而首次監管措施發布于當年12月,“入職時隱瞞”無從談起;其二,上市公司高管任命前均會開展專業背景調查,匯通達的調查結果未顯示相關事項,反證“隱瞞”說法不成立。她進一步強調,兩項監管事項均與個人無直接關聯——配偶短線交易屬個人行為,資金占用問題的主要責任人是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財務總監,自己僅因董秘的信息披露職責被連帶警示,且在收到監管函后第一時間向匯通達實控人及集團人力部門匯報并提交書面說明。
(圖片來源:倪娟個人公眾號)
焦點二:是否“績效考核不達標”?
匯通達另一項解聘依據是“任職期間未達成績效目標,不能勝任工作”。
倪娟則曬出“業績成績單”予以回擊:2023年7月入職后,2024年度四個季度及全年績效考核均為“合規”乃至“優秀”,2025年一季度更實現超額達標。她認為,考核風向的轉變始于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突然修改考核指標,將本應由董事長決策負責的事項納入董秘KPI,最終因3個項目的決策猶豫、放棄及滯后導致“工作滯后”,實質是“為不當解雇尋找借口”。
(圖片來源:倪娟個人公眾號)
1000萬期權的“封口條款”
在雙方各執一詞的爭議背后,倪娟披露的《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揭示了更值得玩味的細節:協議除約定70萬元經濟補償及購房款退還外,還包含明確的“封口條款”——禁止倪娟發布特定關聯言論,不得向監管機關舉報相關信息。
最引人關注的是協議末尾的條款:“約定款項支付后,倪娟不可撤銷地放棄基于勞動合同及法律關系下的全部法律救濟權利”,注釋明確該條款涉及“原入職offer中約定的1000萬元人民幣上市公司期權”。這意味著,若接受補償,倪娟將失去主張千萬期權的權利。
(圖片來源:倪娟個人公眾號)
公開資料顯示,匯通達成立于2010年,注冊地位于南京玄武區,實控人為汪建國,主營業務是通過數字化技術賦能鄉鎮夫妻店,2022年2月在港交所掛牌上市。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年經營出現明顯下滑: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匯通達分別實現營收824.33億元、600.59億元、243.42億元,分別同比增長0.40%、-27.14%、-25.91%;分別實現凈利潤4.48億元、2.70億元、1.39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1.69%、-39.83%、10.81%。
高管薪酬方面,匯通達2024年財報未披露倪娟的薪酬細節,但公示信息顯示,總裁徐秀賢、首席財務官趙亮生、副總裁孫超等高管年薪均超百萬元,其中孫超報酬達480.50萬元,徐秀賢為345.10萬元。
此次事件發生在匯通達與倪娟的勞動爭議過程中,目前,倪娟已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正在審理中。自倪娟回應后,匯通達方面暫無公開回復。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趙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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