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更好發揮民營經濟在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山東省民營經濟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新起草的文件于7月8日至8月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草案征求意見稿聚焦民營企業反映比較集中的公平競爭、要素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注重規定、細化解決問題的制度措施,積極回應各方關切,用法治手段優化發展環境、破解發展難題、提振發展信心。
草案征求意見稿共7章53條。其中,涉及公平競爭的有6條,主要在平等準入、公平競爭審查、平等對待、招標投標及政府采購、融資服務平等、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方面作出規定。
要素支持方面,共有7條。主要在用地、銀行貸款、直接融資、財政資金、人才、數據等方面保障民營經濟組織依法平等使用要素資源。其中,在財政資金支持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銀行、擔保等多方風險共擔的民營經濟組織融資風險市場化分擔機制,綜合運用財政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等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經濟的支持。鼓勵各類政府基金投資民營經濟;在人才支持方面,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支持本單位科研人員以兼職、掛職、參與項目合作等形式到民營經濟組織從事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并按照規定取得相應報酬。
權益保護方面共有10條。主要強調對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名譽權等合法權益進行依法保護,加強政府誠信建設,著力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糾正趨利性執法和違規異地執法,以及司法救濟、健全企業破產重整機制等。其中,在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民營經濟組織賬款信息共享、協商調解、提醒督辦、司法救濟、責任追究的長效機制以及政府失信責任追溯和承擔機制。審計機關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賬款清償情況實施審計監督,將拖欠民營經濟組織賬款情況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高質量發展方面共有10條。主要包括投資引導、創新生態、創新協同、數字化賦能和技術改造、品牌建設、創新激勵、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外開放等,以及加強市場主體培育、完善企業治理機制的內容。
保障措施共有11條。主要在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涉及民營經濟政策制定及評估落實、企業訴求快速辦理機制、規范行政處罰、加強信用管理、優化政務服務、規范評比表彰等方面規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為,并強化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增強制度剛性和權威性。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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