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訊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山東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覆蓋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組織申報、評審入庫、推進實施、動態調整、管理服務等全過程,明確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年度管理屬性,聚焦支持當年度建設攻堅的項目,推動形成更多即期實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資。《管理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
按照項目所屬領域劃分,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分為重點產業類、基礎設施類、社會民生類。重點產業類主要是代表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促進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項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等。基礎設施類主要是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項目,包括鐵路、公路、現代化機場等。社會民生類主要是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改善民生、補齊短板的項目,包括市政公用設施、新型城鎮化建設等。
根據《管理辦法》,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實行按年度集中統一申報,上年度省高質量發展項目如需結轉,應按要求重新申報,原則上同一項目連續結轉一般不超過3年。項目要在相關產業、領域中具有較強的引領支撐帶動作用。重點產業類項目聚焦“十強產業”等重點產業,側重具備先進的產業化技術和可靠的規模化生產工藝。基礎設施類項目聚焦優化全省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側重加速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項目。社會民生類項目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側重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的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和綠色低碳、生態環保等項目。
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項目督導服務平臺調度推進,各級要素保障部門按照省政府“要素跟著項目走”要求,在符合規劃、自然資源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前提下,全面加大土地、能耗、資金等要素資源對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比如,土地指標方面,分期分批保障用地需求,對成熟度高、合法合規項目應保盡保。能耗指標方面,對于納入省高質量發展項目的“兩高”項目,在各市充分挖潛自籌后,如仍有能源消費替代指標缺口,由省級統籌依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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